2021年11月9日,江西九江双峰小学的11岁男孩张宽在学校从24楼跃下,并留遗书指控班主任邹瑜使用暴力手段。父母将班主任告上法庭,控其侮辱罪和虐待被看护人罪,课堂监控录像拍下邹瑜的辱骂,法庭周三指其行为失当,但“未偏离教育目的”,因此判其无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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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监控录像拍下邹瑜辱骂张宽。
▲张宽留下血指印遗书,指明与班主任邹瑜使用暴力手段有关。
事发当天,张宽自杀时,背包里还留着第二天要送给妈妈的生日礼物。遗书表明,他寻死只与班主任邹瑜有关,因其使用暴力手段。2023年4月29日,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,涉事老师邹某对一系列行为辩称是“幽默式教学”,并不认罪。
课堂监控录像证实多次辱骂
监控录像显示,邹某因张某未按规定完成作业、未正确回答问题等,骂其“脑子笨死”“欠债大王”“言而无信”“咬本子吃”“常用的惯例”等,用书本拍头颈部,一次半小时左右的罚站、一次换座位、一次课后到讲台站着读课文等。
宣决书指出,需要准确区分侮辱行为与教育惩戒行为。法院认为邹某的批评教育、惩戒用语和行为虽有失当,但总体上未偏离教育目的,旨在促使张某更好地完成学习任务,并引以为戒、认识和改正错误,因此裁定不构成侮辱罪;虐待罪则没有证据证明。男孩父亲张定杰当庭提出上诉。
▲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法院就11 岁男孩不堪老师辱骂留遗书跳楼一案作出裁决。
▲邹瑜被降级及调离教学岗位,但张宽父亲指她至今留在学校工作。
被告“违反师德师风”受党内处分
2022年7月10日,当地教育局曾通报对邹某的处理意见,指其“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红包礼金,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和接受庐山住宿安排等问题”、“多次对多名学生有讥讽、歧视行为等违反师德师风的问题”,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、降低两个岗位等级和调离教学岗位。
据张先生指出,通报中并未认定与张宽跳楼有关,邹某至今仍留在学校,被调至图书馆工作。
张先生接受传媒采访时,曾表示希望邹某得到法律制裁,并坦言不管判多少年都无法满意,“因为一条人命的失去,换来的只是几年的判刑。” 他希望此事能对“简单粗暴”的老师有所警示,让校园安全得到保障。